本来招标的目的是给用户一个选择优良产品、降低运行风险的机会,但往往由于用户对UPS产品的技术和概念由于缺乏必要的基本知识而作茧自缚。
最近有一个系统招标,标书中对UPS的结构要求是三进单出,即三相输入单相输出。从电路形式上看,负载容量不太大,但对UPS的技术要求很有意思:要求在UPS输入断一相后,电池不放电,而且UPS还有50%的供电能力;UPS输入断两相后,电池仍不放电,而且UPS还有25%的供电能力,其目的是保证供电的高可靠性。用户的招标条件不会无中生有,这样的产品肯定有,而且还不止一家。用户肯定认为这样的UPS性能非常好,才毫不犹豫地写入了标书。
1. 标书条件导致的隐患
如果按标书条件选择了UPS,用户就给自己埋下了隐患!比如用户的负载需要25kVA,这种三进单出UPS的容量是30kVA,看来是已经有了富余量。如果用户真地就这样选取了上述满足要求的产品,UPS的这种“优点”能不能被用户享受呢?假如运行中市电缺了一相,电池不放电,UPS就开始向负载提供50%(15kVA)的能量,但此时的负载量是25kVA,就形成了UPS的过载运行状态,这种情况下的过载量D为:
这种过载量情况下的逆变器是无能为力的,由于一般UPS有这样的特性,即一旦逆变器过载超过25%就会将负载切换到旁路上去,就会出像两种可能:
如果市电断的那一相正好是接UPS旁路的那一相,负载必然因无电源而关机;
如果市电断的那一相不是接UPS旁路的那一相,但由于正常时三相输入是平衡的,即每相输入10kVA(暂不考虑效率),现在变成了25kVA,过载量为150%,是不是开关跳闸就要取决于开关的初期设计选择。一般说能成倍选择开关容量的设计是少有的,也会导致开关跳闸。
结果,为了提高供电的可靠性,反而降低了可靠性。当然再讨论UPS输入断两相后的“优点”就更毫无意义了。
2. 标书条件导致的尴尬局面
为了避免出现上述的不良后果,就必须购买100 kVA的三进单出UPS。只有这样做,用户才能充分享受到上述产品的特殊优点:在UPS输入断一相后,电池不放电,而且UPS还有50%(50kVA)的供电能力;UPS输入断两相后,电池仍不放电,而且UPS还有25%(25kVA)的供电能力。试问有哪一个用肯干这种事情呢?即使有人肯干,这又带来两个新问题:
与中央提出的节能减排国策背道而驰。
不买具备上述“特点”的UPS,就不会出现前面的隐患,为什么非要舍简就繁呢!
像这样的招标误区所导致的作茧自缚情况还不在少数,有的标书上把正在退出历史舞台的技术当作新技术郑重写入,比如“要带输出变压器的工频机UPS”、要“6脉冲整流”或“12脉冲整流”的UPS、“要控制电路和功率模块分开的UPS”等等,实在是令人不解。上究其原因不外乎招标者对UPS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了解太少,如果再不学点东西去充实自己,以后按标书条件购买的UPS真地出现了大纰漏,后悔就晚了。